关于发布青岛市科技计划重点研发专项(海洋科技、JMRH、生物医药、能源和新材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及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2021-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西海岸新区、高新区等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快科技引领城建设,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带动相关领域技术水平整体提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我市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2号)、《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重点研发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4号)和我市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作战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青岛市科技计划重点研发专项(海洋科技、JMRH、生物医药、能源和新材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及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2021—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项目和单位必须符合申报方向(附件1-7)和《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重点研发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节能减排、环保、安全等要求,技术上有重大突破,产业上有引领示范,具备实施条件。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在青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存续时间2年以上(2018年11月1日前注册成立,申报2022年项目的可顺延至2019年11月1日前注册成立)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申请的市拨经费,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规范的运营管理、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

  (三)申报单位必须有项目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五)联合申报单位必须有本地高校院所参与,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必须有本地合作高校院所35周岁及以下青年博士参与(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申报2022年项目的可顺延至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六)申报项目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须明确中外双方项目负责人,双方项目负责人除具备上述要求外,还须具有国际科技合作精神,且诚信状况良好。

  (七)联合申报必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如有外方,中外双方也须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八)有在研或2次验收未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或正常参加2020年验收的项目除外;申报2022年项目的可顺延至2021年验收)。

  二、支持方式

  (一)重点研发专项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生物医药领域项目执行期3年)。

  (二)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度的50%。实际市拨经费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2021年和2022年项目和资金数量将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拟采取无偿资助(分期拨付)、后补助、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支持。

  三、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

  1.请申报单位按要求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进入“计划项目申请-计划项目申报申请”,点击新建“2021或2022年度”-“重点研发专项”选择相应领域或项目,查看《项目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网上填报并提交上传《青岛市科技计划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9)、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有关附件材料。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合同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2.申报书按模板要求准备,加盖公章及签字后扫描上传。有关附件扫描上传,单页文件扫描成图片,多页文件扫描成独立pdf文件。项目申报书格式、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和项目绩效目标表可在科技计划管理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3.项目申报单位可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上传。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提报项目绩效目标表。

  5.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9日17:00。

  (二)组织推荐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于2020年11年11日17:00前通过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附件8)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三)咨询电话

  1.技术咨询

  联 系 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18353238045

  2.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海洋科技处(军民融合处)

  联 系 人:李义鸣      联系电话:85911386

  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生物医药科技处)

  联 系 人:郑  雯      联系电话:85911341

  市科技局能源与新材料科技处

  联 系 人:徐笑梅      联系电话:85911943

  市科技局智能制造科技处

  联 系 人:郑伟伟      联系电话:85911053

  青岛市科技局信息科技处

  联 系 人:薛笑飞      联系电话:85911332

  青岛市科技合作处(出国(境)培训管理处)

  联 系 人:刘淑婷      联系电话:85911393

  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 系 人:刘少青   联系电话:88728989转805

  联 系 人:孙   倩   联系电话:88728989转837

  3.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电话:85911316

    附件1  海洋科技领域申报方向

  附件2  JMRH领域申报方向

  附件3  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生态环保领域申报方向

    附件4  能源和新材料领域申报方向

    附件5  智能制造领域申报方向

    附件6  信息技术领域申报方向

    附件7  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方向

    附件8  青岛市科技计划重点研发专项2021-2022年度项目推荐函

    附件9  青岛市科技计划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书